葡萄牙憲法法院裁定,新憲法 國籍法這項於本週一作出的決定,在所分析的四項法規中,有三項法規的法官意見一致。這項預防性監督請求來自社會黨的50名議員。
多拉·盧卡斯·內託法官在里斯本的拉頓宮宣布了這項裁決。法院院長若澤·若昂·阿布蘭特斯表示,法律的新措辭未能保障平等原則。因此, 該文本需要返回議會進行調整。
標準被一致否決。
被認定違憲的條款之一是,新法頒布之日,所有正在辦理的國籍申請都必須暫停受理。法官認為,這項措施將影響數千起案件。
另一項被否決的規定是,禁止向被判處兩年或兩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公民授予國籍。法官們認為,這項規定對獲得公民身份施加了不成比例的限制。
關於以欺詐手段取得國籍案件的規定也被裁定違憲。裁決指出,該規定沒有明確區分構成詐欺的案件和可以撤銷國籍的案件的標準。
剝奪國籍作為附加刑罰。
法院以多數票裁定,因違反國家價值和象徵的行為而取消國籍的規定違憲,但該裁決並非一致通過。法官認為,缺乏對這些行為的客觀定義,損害了法律確定性。
然而,最敏感的點在於將喪失國籍作為附加刑罰的規定。這項擬對《刑法典》進行修訂的措施被認為具有歧視性。法官指出,該措施在葡萄牙本土公民和入籍公民之間製造了區別,並且對持有國籍超過或不足十年的人給予了不平等的待遇。
現在,決定權在總統手中。
憲法法院就此事作出了兩項裁決,兩項裁決均基於11月提交的申請。下一步將由共和國總統馬塞洛·雷貝洛·德索薩進行分析,他一直遵循憲法法院的指導方針。
10月28日,議會批准了擬議的新國籍法和刑法修正案。該法案獲得157票贊成,贊成者來自社會民主黨(PSD)、切加黨(Chega)、伊斯蘭黨(IL)、民主進步黨(CDS-PP)和人民進步黨(JPP)。社會黨(PS)、自由黨(Livre)、共產黨(PCP)、比利時民主黨(BE)和國家行動黨(PAN)投了反對票,共64票。
由於該提案獲得了超過三分之二議員的有效多數票通過,即使在被宣布違憲之後,該提案仍可重新提交議會並獲得確認。即便如此,政府仍需對被駁回的條款進行重新表述,以確保其符合憲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