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判決 羅姆人於 2 年 2025 月 XNUMX 日發布的法令重申了義大利領事館有義務為在國外收養的未成年人頒發公民身分證書,前提是該收養在義大利定期登記。
該案涉及 義大利公民 入籍居住在拉奎拉省的普拉托拉佩利尼亞,但定居於突尼斯。她從突尼斯蘇塞法院獲得了對其被遺棄的侄子的收養令。
根據義大利國際私法法典第64/65號第66、218和1995條,該外國判決被記錄在普拉托拉佩利尼亞的民事登記冊中。據此,市政府承認了該判決的有效性,並宣布 義大利國籍 未成年人,如第 3/91 號法律第 1992 條所規定。
由於未成年人居住在國外,根據第 16/572 號法令第 1993 條和第 10/11 號立法法令第 71 條和第 2011 條的規定,外交部應透過當地義大利大使館向其頒發公民身分證明。
儘管文件齊全,多次提出申請,義大利駐突尼斯大使館仍未簽發該文件。因此,該家人向法院提起上訴,由律師Arselinda Shoshi和Admira Beqiraj代理。
直到法院傳喚後,大使館才簽發了證明。法院認為請求已得到滿足,結案,但藉此機會強調了兩個基本要點:外國收養記錄的有效性以及 領事有義務承認公民身份 當所有法律要求都得到滿足時。
句子 (第 5058/2025 號) 重申 義大利國籍 它是透過合法登記的收養自動產生的,領事館不能不履行這項法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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