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利參議院司法委員會於本週二(13日)批准了一項針對在國外出生和居住的義大利人的新攻擊法案。
對已經受到批評的內容進行了修正 ——而且違憲—— 第36號法令政府決定讓本來就糟糕的情況變得更糟: 如果參議院和眾議院批准根據新規定,即使是獲得承認的意大利公民,如果三年內無法證明自己掌握了 B1 級別的意大利語,也將失去意大利國籍。
此措施適用於父母和祖父母也出生在義大利境外且擁有雙重國籍的成年人。如果他們未能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熟練程度證書,後果顯而易見:自動喪失公民身份。
懲罰性的而非教育性的官僚機構
艾門達 – 由 Fratelli d'Italia (FdI)、Lega 和 Maie 的參議員簽署 – 將一項歷史性權利變成了有條件的恩惠。正如民主黨參議員弗朗西斯科·賈科貝(Francesco Giacobbe)所言,這是「對海外義大利人、他們的歷史和尊嚴的直接攻擊」。
巴西那句老掉牙的政治口號「情況不會比這更糟了」已經被克服了。而且,它已經克服了,而且是遠遠超過了它。
該要求如獲批准,也適用於未成年人:年齡在18歲至25歲之間的年輕人必須出示證明,否則將被視為放棄公民身份。只有70歲以上或有醫療報告證明永久性殘疾的人才能獲得豁免。
還有待觀察 義大利最高法院 如果這項法令成為法律,就會接受這種胡說八道。
檢查修改
維護公民身份
(適用於出生並居住在國外的公民)
對於第1款所述的證明和第2款所述的證明,虛假陳述相當於第2款所述的放棄。
義大利法定年齡公民,出生並居住在國外,其一、二代祖先也出生在國外,持有 義大利國籍 持有其他國籍的外國人,必須在本法生效之日起三年內,向義大利外交與國際合作部(以下簡稱「MAECI」)或其主管領事館提交由其認可機構頒發的意大利語水平證明,該證明至少達到歐洲語言共同參考框架(CEFR)B1級別。領事館將向MAECI提交經認可機構的名稱,以便將其納入專門的登記冊。
對於出生並居住在國外且未滿十八歲的公民,第一款規定的義務適用於成年年齡(十八歲)至二十五歲之間。未在二十五歲前出示證明,即放棄 義大利國籍. 70 歲以上的義大利公民和患有永久性殘疾或健康問題且有醫生證明無法獲得醫療證明的義大利公民可免除此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