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身處國家法醫委員會,但我認為你不需要成為憲法天才也能明白,這項法令(塔亞尼法令)完全不合邏輯、不合理且不成比例。”
這位憲法學教授兼公法研究員用這句話表達了他對公法的理解。 安東內洛·切爾沃來自羅馬大學(Unitelma Sapienza University)的某位學者批評了第36/25號法令,即所謂的塔亞尼法令。該聲明於週五(6日)發表。 在國家法醫委員會舉辦的研討會, 在羅馬。
西爾沃指出,該文本與法治的基本原則相違背。 “關鍵在於,我們正面臨著…” 虛構法律 (法律擬制)具有追溯效力,有效 從那時起 (從一開始就是這樣,彷彿一直都是這樣),這嚴重中斷了血統的延續,」西爾沃說。
他認為,該法令改變了公民身分的邏輯。 血統主義根據最高法院的既定判例,這是一項完美的、不可時效的主觀權利,在出生時即獲得,其司法或行政聲明可追溯至其起源。
「埃薩 虛構法律 它與其他情況形成對比。 虛構法律 該規定依據法令制定,法令規定:如果您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則無權獲得公民身分。這完全不合邏輯、不合理且不成比例。
對追溯性削減的批評
法律專家指出,該規定阻止承認那些在法令公佈前一天晚上 23:59 之前沒有提出申請的人的公民身份,沒有任何過渡期或辯護的機會。
他說:“個人並沒有被置於可以自願行使這項選擇權的境地。許多人甚至沒有準備好必要的文件,而這些文件取決於登記處、領事館和公證處。法律要求提供追溯性選擇權,但公民根本沒有辦法行使這項權利。”
“我們正面臨一場偷偷摸摸(隱蔽的、未公開的)進行的體制改革,而憲法法院已經聲明,體制改革不能通過法令來實現。”
合法信託與歐洲判例法
Ciervo 表示,該規則違反了義大利憲法判例和歐洲法院都認可的合法信託原則。
“如果我出生在意大利,即使沒有公開聲明,我也擁有不可剝奪的權利要求承認。” 「法令規定,這項權利一夜之間消失,」他解釋。
“合法信任是合法性原則的一部分。我需要能夠預見且確定地知道,我的權利受哪些標準約束。”
這位教授還重點介紹了歐盟法院和歐洲人權法院最近的裁決。
“這些法院認為更改公民身份規則是合法的,但公民需要有合理的時間期限來行使這項權利。而在這裡,這種情況並沒有發生。”
舉證責任倒置
在演講的另一部分,切爾沃批評了一項修改 2011 年第 150 號法令第 19 條之二的新規定。他認為,這項修改將證明血統沒有中斷的舉證責任強加給了申請人,而這原本是國家的責任。
“政府掌握著所有官方文件。解除這一限制會給獲得公民身份設置額外的障礙。”
「這無疑是雪上加霜。在一個自詡民主、以尊重人類尊嚴為立國之本的國家,這種統治方式是絕對沒有立足之地的。」他總結道。



























































